亚里斯多德指出:法治,就是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,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。即所有人都服从良好的法律。
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前就确立了“王在法下”。中国长期推行封建专制主义,国家是封建皇帝的国家,法律是皇帝统治国家的工具,皇帝置身于法律之上,也置身于所有权力之上。这种权力体制也是阻碍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阻力之一。
法治,最重要的是,民主制度化、法制化,重点是,制约政府权力(政党社会化),保障人权。
在社会主义制度下,各级党组织的权力置身于法律之上,尤其是党的最高权力更是置身于法律之上,法律制定和执行背离民主制度化、法治化。
党组织不断将党组织最高权力者讲话、言论写进宪法,全国人民不断进行政治学习,这在世界民主制度国家和地区是不可能做到的,封建专制制度下皇帝也没有做到。而且,这些言论、讲话与人类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发展要么背道而驰、要么残缺不全,片面、落后。
如果党的最高权力者置身于法律之上,就不是真正的法治,也不是真正依法治国。最高权力者以及依附于他的人往往就是法治的破坏者、践踏着。
列宁、斯大林、毛泽东,他们哪一个追求民主政治的知识、道德、制度?毛泽东曾自嘲、自豪:我就是无法无天!共产党人与他们基本上是大同小异。他们追求权力绝对化、最大化、神圣化,而不负责任、义务
相反,美国华盛顿在独立战争胜利后解散军队,推进民主政治制度,众望所归、不负重望担任8年总统后回归庄园,远离政治。为美国、世界民主政治做出美好榜样。同样,英国首相丘吉尔带领英国抵抗德意法西斯进攻,后来与美中苏等国一道打败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,但在波茨坦会议期间,英国国民在大选中选择爱德礼为首相,抛弃丘吉尔。斯大林对丘吉尔说,你领导英国打赢了战争,但人民却抛弃了你;你看我,不用选举。丘吉尔回击说,我打仗就是为了人民有罢免我的权利。
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。但如果只是个别民众做榜样,效果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毫无效果;如果最高权力者更遵守良好的法律,整个社会法治化进程快得多、效果好得多。